教职成厅函〔2011〕64号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十二五”期间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现就做好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项目任务 组织1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从中选派400名出国进修;组织4000名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 组织4500名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在国内接受培训,组织500名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到国外接受培训,组织5000名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到企业接受顶岗培训。 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项目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各省(区、市)申报程序与要求:各省(区、市)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见附件1)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分省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拟定参加培训的专业和人数,填写《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独填写,下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至教育部、财政部。 各地申报的培训专业,限定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附件1)范围内,并突出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教师的培训需求,兼顾专业及人数分布的平衡。 培训机构申报程序与要求:拟申请承担国家级培训的培训机构,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附件1),填写《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报至教育部、财政部。 申报培训任务的机构,原则上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且在2011年基地评估中取得“合格”等级。培训机构所报项目须具有专业优势和工作基础,每个机构申报的专业数最多不超过10个(每份申报书只能填写一个专业)。 教育部、财政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评审后,公布下达年度培训任务。各省(区、市)出国进修人员的推荐工作另行部署。各地名额分配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分省名额分配表》(附件2)。 2.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 各省(区、市)申报专业和人数的程序与要求:各省(区、市)根据《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名额分配表》(见附件5),结合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队伍状况,拟定选派专业和人数,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任务分解表》(见附件6),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至教育部、财政部。 各地申报的专业,原则上限定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附件1)范围内,并突出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青年教师的培训需求,兼顾专业及人数分布的平衡。 各省(区、市)推荐企业的程序与要求: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推荐3~5个不同行业的企业,组织企业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岗位安排表》(见附件7,每个专业方向填写一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至教育部、财政部。 各地推荐的企业,应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覆盖专业面广,具有校企合作和开展职工培训的经验,能够提供教师实践所需的岗位、指导教师(师傅)和基本生活条件。各地推荐的企业,专业覆盖面可大于本地需求,实践岗位全国统筹使用。 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可直接向教育部、财政部申报。企业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附件1),拟定接收教师实践的专业方向和岗位数,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岗位安排表》(附件7),报至教育部、财政部。 教育部、财政部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汇总评审后,公布各地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及具备项目资格的企业名单。 三、高等职业学校相关项目 各省级教育行政和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十二五”规划战略部署和本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指导本地区高等职业学校科学制定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形成国家、省级、学校三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系统。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分为国内培训、国外培训、企业顶岗培训,名额分配详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分省名额分配表》(见附件8)。培训对象原则上为全国非示范(骨干)高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优先安排国家紧缺人才培养专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专业、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对接专业,同时兼顾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专业。国内培训任务原则上由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承担,培训期4周,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国外培训机构必须具备该国家合法运营资质,原则上应享有较好的国际声誉,培训期4周,主要学习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和课程开发手段;顶岗培训企业必须是行业内领军型企业,在技术、规模、产值等方面均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培训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各省(区、市)要按照项目要求,科学制定本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与教学能力提高规划,培训任务主体应安排在省内完成。为促进省际交流和优质资源共享,各省(区、市)国家级培训应至少安排10%的任务量,利用省外资源完成。 四、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推进项目的相关实施工作 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推进项目于2012年启动实施。各省(区、市)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资金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中央财政将综合评价各地实施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五、材料报送方式及其他事项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申报材料,需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师资与科研处、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二处各1份,并同时通过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www.cvett.cn)“项目申报”专栏提交。 2.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材料,各地需提交省(市、区)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与教学能力提高规划、《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分省任务分解表》(见附件9)和拟安排培训机构的培训方案(主要包括:机构背景与培训能力、培训专业范围、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实施步骤、考核办法、保障措施、时间安排、经费预算等),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二处各1份,并同时通过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教师园地”专栏提交。 3.申报材料的书面寄送和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均为12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师资与科研处联系人:郭春鸣 刘宏杰 王克杰 李新发 电 话:010-66097233,66097715,66097046 传 真:010-66020434 电子邮箱:moeszc@moe.edu.cn 高职与高专教育处联系人:范唯 王学东 张月 电 话:010-66096232 传 真:010-66096232 电子邮箱:sfgz@moe.edu.cn 2.财政部教科文司 (北京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邮编:100820) 教育二处联系人: 电 话:010-68551282 传 真:010-68551400 电子邮箱:jkwsjyc@yahoo.com.cn 各省(区、市)和培训机构可登录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和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浏览、下载本文件。 附件: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分省名额分配表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任务分解表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书 5.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名额分配表 6.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任务分解表 7.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岗位安排表 8.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分省名额分配表 9.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分省任务分解表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1 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010100 2 现代农艺技术 010200 3 果蔬花卉生产技术 010700 4 园林技术 011500 5 畜牧兽医 012000 6 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012700 7 农村经济综合管理 013100 8 建筑工程施工 040100 9 建筑装饰 040200 10 机械制造技术 051100 11 机械加工技术 051200 12 机电技术应用 051300 13 数控技术应用 051400 14 模具制造技术 051500 15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051600 16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051800 17 焊接技术应用 052200 18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 052900 19 电气运行与控制 053000 20 电气技术应用 053100 21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053200 22 化学工艺 060100 23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 070900 24 汽车运用与维修 082500 25 汽车车身修复 082600 26 计算机应用 090100 27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090200 28 计算机平面设计 090300 29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090400 30 计算机网络技术 090500 31 网站建设与管理 090600 32 软件与信息服务 090800 33 电子与信息技术 091200 34 电子技术应用 091300 35 护理 100100 36 美发与形象设计 110200 37 会计 120100 38 市场营销 121000 39 电子商务 121100 40 国际商务 121200 41 物流服务与管理 121900 42 酒店服务与管理 130100 43 旅游服务与管理 130200 44 会展服务与管理 130600 45 中餐烹饪 130700 46 舞蹈表演 140900 47 工艺美术 142000 48 美术设计与制作 142200 49 服装设计与工艺 142400 50 学前教育 160100 51 文秘 180200 52 种植 190100 附件2: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2011年度分省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地区 国家级培训 其中: 出国进修 北京 105 4 天津 105 5 河北 670 25 山西 335 13 内蒙古 230 8 辽宁 295 11 吉林 275 11 黑龙江 310 12 上海 85 5 江苏 565 26 浙江 295 13 安徽 330 13 福建 205 9 江西 320 12 山东 660 27 河南 820 29 湖北 430 17 湖南 410 16 广东 595 26 广西 325 10 海南 55 2 重庆 245 9 四川 585 20 贵州 160 6 云南 310 11 西藏 30 2 陕西 320 15 甘肃 240 8 青海 50 3 宁夏 50 3 新疆 320 9 新疆兵团 40 2 大连 40 3 青岛 90 6 宁波 60 4 厦门 15 2 深圳 25 3 总计 10000 400 附件3: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2011年度任务分解表 省(区、市): 序号 培训专业 专业代码 培训人数 总计 附件4: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项目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 (加盖公章) 培训专业名称: 填 表 日 期 :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报书由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填写。 二、请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必要时可加页。 三、每份申报书只能填写申报一个培训专业。 四、本表须经申报单位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五、本表左侧装订成册,报教育部、财政部各1份。 申报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本专业年培训人数 本专业年培训期数 本专业申报排序 培训专业所依托的学科、专业等概况 (本单位该学科、专业在国内同行中的地位、优势与特色;实验室、校内外实训基地,主要设备条件、机房及在培训中运用情况;开展该专业教师培训的情况等。) 培训住宿条件 (打√) 校内住宿 [ ] 校外住宿 [ ] 单人间或双人间 [ ] 三人间及以上 [ ] 房间内是否通互联网 是[ ]否[ ] 可同时容纳 人 开展培训 实习实训条件 已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共 个,其中企业 个。 须另附申报专业的校企合作培训协议书。 培训计划 (可加行) 培训班次 本期培训班开始时间 本期培训班结束时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培训 方案 包括拟开设课程,授课教师姓名、职务、所在单位及在培训中承担的任务,理论培训与企业实践环节的安排,教学管理措施及后勤保障等内容。另附页。 经费预算 人均 万元(包括食宿、培训、保险、考察交通费等),分项列出: 培训 牵头 部门 联系 方式 部 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 单位 意见 签 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申报单位意见”栏,需由培训机构所在大学、企业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可由二级学院(机构)签署。 附件5: 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2011年度名额分配表 地区 人数 北京 40 天津 35 河北 280 山西 145 内蒙古 85 辽宁 100 吉林 80 黑龙江 80 上海 35 江苏 260 浙江 170 安徽 140 福建 85 江西 115 山东 235 河南 370 湖北 145 湖南 165 广东 260 广西 145 海南 25 重庆 95 四川 260 贵州 65 云南 120 西藏 10 陕西 120 甘肃 105 青海 15 宁夏 15 新疆 75 新疆兵团 10 大连 15 青岛 45 宁波 35 厦门 10 深圳 10 总计 4000 附件6: 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2011年度任务分解表 省(区、市):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拟派人数 合计 推荐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专业方向 专业代码 可承担实践人数 合计 附件7: 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2011年度岗位安排表 推荐部门: (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企业名称 可承担专业方向 可承担人数 相关联系方式 部 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概况 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如资质、规模、产值、在本行业的地位和影响力、开展校企合作和职工培训的情况等。控制在500字左右。 工作方案 介绍承担教师企业实践的实施方案,如岗位安排、实践内容和环节、组织管理、条件保障、费用测算等。控制在1500字左右。 企业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2011年度分省名额分配表 地区 国内培训(人) 国外培训(人) 企业顶岗培训(人) 总计 4500 500 5000 北京 90 10 100 天津 95 11 105 河北 245 27 270 山西 120 13 135 内蒙古 90 10 100 辽宁 105 11 115 吉林 60 7 65 黑龙江 100 13 125 上海 55 6 60 江苏 445 49 495 浙江 155 17 170 宁波 20 2 20 安徽 235 26 260 福建 115 12 125 厦门 20 3 25 江西 220 24 245 山东 275 30 305 河南 285 32 320 湖北 245 27 270 湖南 275 30 305 广东 245 27 270 广西 145 16 160 海南 25 3 30 重庆 105 12 120 四川 180 20 200 贵州 85 10 95 云南 105 11 115 西藏 5 1 5 陕西 155 17 170 甘肃 85 10 95 青海 10 1 10 宁夏 30 4 35 新疆 70 7 75 兵团 5 1 5 附件9: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分省任务分解表 省 份: 联系 人: 单位部门: &n, bsp;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表一 本省安排国内培训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专业类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年﹒月) 培训人数(人) 总计 表二 本省安排国外培训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机构背景 培训地点 培训专业类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年﹒月) 培训人数(人) 总计 表三 本省安排企业顶岗培训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机构背景 培训地点 培训专业类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年﹒月) 培训人数(人) 总计 表四 拟在省外安排的培训需求 培训类别 培训专业类 培训内容 其他培训要求 培训人数(人) 国内培训 小计 国外培训 小计 企业顶岗培训 小计 总计 表五 可提供全国共享的培训资源 培训类别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机构背景 培训地点 培训专业类 培训内容 可安排培训时间(年﹒月) 可提供培训量(人) 国内培训 小计 国外培训 小计 企业顶岗培训 小计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