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认定

关于部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更新)鉴定职业(工种)及变更事项的批复(鄂人社函〔2013〕58号)

发布时间:2014-09-10来源:浏览次数:2165

关于部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更新)鉴定
职业(工种)及变更事项的批复
各有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你们申请增加(更新)鉴定职业(工种)及变更事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模具设计师、制图员、汽车修理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无线电调试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纺织纤维检验工、家用纺织品设计师、纺织面料设计师、印染工艺检验工、包装设计师、服装模特、中药调剂员、食品检验工、化学检验工、酶制剂制造工、医药商品购销员、物流师、公关员、动画绘制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等30个职业(工种)的鉴定;鉴定对象为本院在校学生,鉴定级别为相应职业(工种)的初、中级工。原有鉴定职业(工种)的对象、鉴定级别按本次批复调整。
(二)同意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人变更为余建平,增加物流师、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汽车运输调度员、电子商务师、维修电工、船舶电工、景观设计师、营销师、工程测量员、广告设计师、动画绘制员等12个职业(工种)的鉴定;鉴定对象为本院在校学生,鉴定级别为相应职业(工种)的初、中级工;原有鉴定职业(工种)的对象、鉴定级别按本次批复调整。
(三)同意武汉四六一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人变更为孙晏华,增加管工职业(工种)的鉴定,并对原有鉴定职业(工种)予以更新规范。规范及新增后的职业(工种)为:线务员、采购师、锅炉操作工、电切削工、冷作钣金工、金属热处理工、焊工、镀层工、涂装工、电焊条焊丝制作工、装配钳工、汽车修理工、手工木工、机械设备安装工、无损检测员、车工、数控车工、磨工、制齿工、压缩机工、铣工、数控铣工、镗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锻造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变电站值班员、起重工、工具钳工、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抄表收费核算员、汽车驾驶员、叉车司机、管工等36个职业(工种)。
(四)同意湖北省制药工业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维修电工、化学检验工、医药商品购销员、电子商务师、计算机高新技术、常用电机检修工、中药调剂员、公共营养师、收银员、营销师、中药购销员等11个职业(工种)的鉴定;鉴定范围为本校学生及全省系统内从业人员,对学生的鉴定级别为相应职业(工种)的初、中级工,对从业人员的鉴定级别为初、中、高级工。原有鉴定职业(工种)的鉴定范围和级别按本次批复调整。
(五)同意孝感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更名为湖北工程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心理咨询师、广告设计师、物流师、理财规划师、公共营养师等5个职业(工种)的鉴定,鉴定范围为本院在校学生,对本科生的鉴定级别为相应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工,对专科学生的鉴定级别为初、中级工。原有鉴定职业(工种)的鉴定范围和级别按本次批复调整。
此复。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