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1号)

发布时间:2019-02-21来源:浏览次数:23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根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经请示部领导同意,从2019年起,我中心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只对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一次补考。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和人员范围

为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收尾工作,我中心定于2019518日,针对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一次补考。不受理不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的报名。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各地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阅卷评分环节的监督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客观题科目外,主观题阅卷工作由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须在补考工作结束后30日内完成全部试题的阅评工作。

(三)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

(四)为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我中心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补考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1084661234、(01084661130。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认真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及时解决现场发现的问题。

附件:2019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时间安排和考核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9119

  

附件:

2019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时间安排和考核方案

日期

职业

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5

18

企业

人力

资源

管理师

43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上机考试

2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1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等级

鉴定

内容

题型

题量

答题方式

分值

权重

43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上机考试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专业能力

简答、计算、

综合题等

  

100

100%

2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上机考试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专业能力

简答、综合题等

  

100

100%

综合评审

论文撰写

  

口头或书面答辩

100

100%

1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上机考试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专业能力

简答、综合题等

  

100

100%

综合评审

论文撰写

  

口头或书面答辩

100

100%